陕西婚假有几天律师

解析:
根据陕西安置办法,通常情况下的结婚日有三天的假期安排。
然而,陕西省特别规定,若是对婚姻进行合法注册的夫妇,在注册之前参与了婚前的医学检查,他们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0天的额外假期。
这一法定假日的实施,充分彰显出政府对劳动者福利的关心与支持,既是对每位职工的精神关怀,而且也是对劳动者权利的有力维护,对于调动劳动者们的工作热情也有着深远的影响。
另外,按照相关规定,在执行法定假期、婚丧节日以及职工在按照法律要求参加社会活动等时间段内,用人单位都需依照法律法规来保证其薪酬支付义务。

法律依据:
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四十八条
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,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。
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,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,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,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。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,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。
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,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。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,经单位与本人协商,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,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,不影响晋级、调整工资,并计算工龄。
职工在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,享受相应的工资、福利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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